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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开始!这六类人才可申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
@前海小伙伴看过来!
从今天(2月20日)起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
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
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
内地杰出人才、科研人才等6类人才
可以申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
持证人在签注有效期内
可以不限次数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地区
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不超过30天
根据该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内地6类人才可以申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包括:
01
杰出人才:
即对湾区建设发展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者湾区急需的顶尖人才;
02
科研人才:
即湾区科研机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03
文教人才
即湾区高等院校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04
卫健人才
即湾区副高级职称以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及卫生研究人才;
05
法律人才
即参与在香港、澳门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处理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投资争端的内地调解员等;
06
其他人才
即湾区人才、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上述6类人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单独或者同时申请办理
赴香港人才签注和赴澳门人才签注
图为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式样图
杰出人才可以由本人向粤港澳大湾区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其他5类人才应由本人向工作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人才签注的申请材料和申办手续,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政府网站或者12367服务平台查询。
1
杰出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5年的人才签注
2科研、文教、卫健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3年的人才签注
3法律、其他类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1年的人才签注
4持证人在签注有效期内可以不限次数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地区,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不超过30天
来源:深圳特区报、央视新闻客户端、国家移民管理局
记者:严俊伟 通讯员 粤公宣
校审:陈圆圆编辑:木易